租客通知太晚,六月租金谁来担?
温哥华有房东发帖说,租客在月底前不久才通知要搬,留给重新招租的时间只有二十来天。评论里很多人讨论,租客是否还要承担六月租金,以及房东有没有义务尽快找新租客。
这类事很容易变成房东租客互相骂,但其实双方都有现实压力。租客可能是工作、家庭或新房安排突然变了,想尽快搬;房东这边如果少了一个月租金,也可能影响贷款和现金流。问题最后还是要回到 BC 的通知规则和减损义务。
对租客来说,不要以为“我不住了”就等于不用付。月租关系通常要给足通知,日期也要对。对房东来说,也不能因为通知晚就完全不找新租客,然后把所有损失都推给租客。实际能不能追回,要看证据和 RTB 怎么判断。
我觉得这件事最大的提醒是:搬家决定一旦有苗头,就早点书面沟通。哪怕还没完全确定,也可以先问规则和可能后果。临近月底才说,谁都被动。
你们觉得租客突然搬走时,房东应该多积极重新招租?
房东和租客最好都把规则说在前面。月底才摊牌,最后常常不是谁占便宜,而是双方都浪费时间和钱。
这类事很容易变成房东租客互相骂,但其实双方都有现实压力。租客可能是工作、家庭或新房安排突然变了,想尽快搬;房东这边如果少了一个月租金,也可能影响贷款和现金流。问题最后还是要回到 BC 的通知规则和减损义务。
对租客来说,不要以为“我不住了”就等于不用付。月租关系通常要给足通知,日期也要对。对房东来说,也不能因为通知晚就完全不找新租客,然后把所有损失都推给租客。实际能不能追回,要看证据和 RTB 怎么判断。
我觉得这件事最大的提醒是:搬家决定一旦有苗头,就早点书面沟通。哪怕还没完全确定,也可以先问规则和可能后果。临近月底才说,谁都被动。
你们觉得租客突然搬走时,房东应该多积极重新招租?
房东和租客最好都把规则说在前面。月底才摊牌,最后常常不是谁占便宜,而是双方都浪费时间和钱。
两边都被动前天 08:29
通知太晚,租客和房东都被动。规则先说清楚,比后面吵强。
房东也要找前天 08:42
租客通知不够是一回事,房东也应该积极招租,不能完全不管然后追全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