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下带租客的房子后,才发现租约没那么简单
最近在论坛看到不少人在问,买了带租客的房子,交割之后才发现自己得按原合同继续租出去,心里直打鼓。其实这在安省太常见了,很多人以为一交房就能把租客赶走,或者自己想住就住,但现实是,只要租约还在生效,新房东就得乖乖接手,连改租金都得看规矩。
租约的约束力其实挺强的,尤其是如果租客是按长期合同住的,哪怕房东换了人,合同照样有效。你不能随便涨租金,也不能说不让住就让走,除非走法律程序。特别是想自住的情况,必须按LTB的N表格提前通知,而且时间不能少于六十天,还得走正式流程。
很多人以为口头说一声就行,结果被租客反告,最后不仅得赔钱,还可能被记上案底,这种事真不是开玩笑。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点是押金问题。原房东收的最后一个月租金押金,买家是得接手的,而且从接手那天起,这笔钱就变成你的责任了。
如果租客没退房,你得继续保管,还可能要付利息。要是没提前查清楚押金金额和用途,交割后才发现自己多背了一笔钱,那就有点冤了。更别说有些租客住得久,租约里还藏着各种特殊条款,比如是否允许养宠物、能不能改装修,这些都得在买之前问清楚。
说到底,带租客的房子不是“省事”的选择,反而更考验买家的尽调能力。与其交割后才发现问题,不如在出价前就把租约副本要过来,看看租金和市场价差多少,租客住多久了,有没有历史投诉记录。这些信息不光影响你未来的收益,也决定你能不能顺利自住或重新出租。
如果真打算投资,租控状态更是关键,有些单元从一开始就不受租控限制,那以后涨租就自由多了。别等到签完合同才去翻租约,那时候想改都来不及了。
租约的约束力其实挺强的,尤其是如果租客是按长期合同住的,哪怕房东换了人,合同照样有效。你不能随便涨租金,也不能说不让住就让走,除非走法律程序。特别是想自住的情况,必须按LTB的N表格提前通知,而且时间不能少于六十天,还得走正式流程。
很多人以为口头说一声就行,结果被租客反告,最后不仅得赔钱,还可能被记上案底,这种事真不是开玩笑。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点是押金问题。原房东收的最后一个月租金押金,买家是得接手的,而且从接手那天起,这笔钱就变成你的责任了。
如果租客没退房,你得继续保管,还可能要付利息。要是没提前查清楚押金金额和用途,交割后才发现自己多背了一笔钱,那就有点冤了。更别说有些租客住得久,租约里还藏着各种特殊条款,比如是否允许养宠物、能不能改装修,这些都得在买之前问清楚。
说到底,带租客的房子不是“省事”的选择,反而更考验买家的尽调能力。与其交割后才发现问题,不如在出价前就把租约副本要过来,看看租金和市场价差多少,租客住多久了,有没有历史投诉记录。这些信息不光影响你未来的收益,也决定你能不能顺利自住或重新出租。
如果真打算投资,租控状态更是关键,有些单元从一开始就不受租控限制,那以后涨租就自由多了。别等到签完合同才去翻租约,那时候想改都来不及了。
Toronto租房客昨天 15:04
我去年买了套带租客的公寓,交割前没仔细看租约条款,结果发现租客是按10年期合同住的,还带宠物狗。我本想自住,结果被告知必须等合同到期才能赶人,而且涨租还得按LTB规定走流程。最坑的是押金没交接清楚,原房东说已经退了,但我查账才发现还压着。建议楼主一定在签约前让卖方提供完整的租约副本和押金流水,别只听口头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