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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市长发布220亿住房计划:20万套可负担住房,公共建房+租户保护双管齐下
纽约市刚出了一个堪称北美规模最大的城市住房计划。
市长Zohran Mamdani在5月26号发布了100页的Block by Block住房计划,核心数字很震撼:220亿美元资本投资,新建20万套可负担住房,再加20万套现有可负担住房被保留下来不被卖掉或改造。
什么叫可负担?计划定义得很明确——房租不超过家庭收入的三分之一。
但这个计划最特别的地方不在于数字,而在于方法论。加拿大各个城市的住房政策通常围绕私人开发商展开——给补贴、给激励,让开发商建 Affordable housing。纽约这次完全反过来了:主要建设主体是市政府自己的公共住房机构NYCHA。
NYCHA是北美最大的公共住房管理机构,现在被重新启用来在公共用地上建新的公共租赁住房。明年 alone 就计划新增8000套补贴住房。同时还建低成本住房合作社,让居民有机会获得某种形式的产权。
另一个重点是租户保护。70%的纽约人是租客,这个计划把租客放在最前面:全面屋顶到地下室检查、起诉不良房东、把被忽视的物业转交给社区土地信托或非营利组织甚至租户自己。市政府还明确支持 tenant union 的发展,专门用了一整页来解释什么是租户工会以及如何合作。
反对派的观点也有意思。华盛顿邮报编委会说,给租户太多权力会减少建房的利润空间,最终导致更少的房子被建出来。这个论调在加拿大也很常见——每次说要限制租金或者加强租户保护,房东协会就会说"这样没人建房了"。
但计划引用了一个数据:纽约 rent-stabilized 公寓的房东每套每月平均利润688美元,仅租金稳定公寓的月总利润就约6.88亿美元。而加拿大的金融化房东利润率可能更高——Skyline Wealth Management在加拿大拥有超过2万套房源,净运营利润率57.19%。
我觉得加拿大城市可以从这个计划中学到两件事:第一,公共住房不是过时的东西,它需要重新被启用;第二,租户保护不是住房问题的对立面,它是住房供应可持续的一部分——如果租客被赶来赶去、社区不断被替换,所谓的"住房供应"只是空中楼阁。

市长Zohran Mamdani在5月26号发布了100页的Block by Block住房计划,核心数字很震撼:220亿美元资本投资,新建20万套可负担住房,再加20万套现有可负担住房被保留下来不被卖掉或改造。
什么叫可负担?计划定义得很明确——房租不超过家庭收入的三分之一。
但这个计划最特别的地方不在于数字,而在于方法论。加拿大各个城市的住房政策通常围绕私人开发商展开——给补贴、给激励,让开发商建 Affordable housing。纽约这次完全反过来了:主要建设主体是市政府自己的公共住房机构NYCHA。
NYCHA是北美最大的公共住房管理机构,现在被重新启用来在公共用地上建新的公共租赁住房。明年 alone 就计划新增8000套补贴住房。同时还建低成本住房合作社,让居民有机会获得某种形式的产权。
另一个重点是租户保护。70%的纽约人是租客,这个计划把租客放在最前面:全面屋顶到地下室检查、起诉不良房东、把被忽视的物业转交给社区土地信托或非营利组织甚至租户自己。市政府还明确支持 tenant union 的发展,专门用了一整页来解释什么是租户工会以及如何合作。
反对派的观点也有意思。华盛顿邮报编委会说,给租户太多权力会减少建房的利润空间,最终导致更少的房子被建出来。这个论调在加拿大也很常见——每次说要限制租金或者加强租户保护,房东协会就会说"这样没人建房了"。
但计划引用了一个数据:纽约 rent-stabilized 公寓的房东每套每月平均利润688美元,仅租金稳定公寓的月总利润就约6.88亿美元。而加拿大的金融化房东利润率可能更高——Skyline Wealth Management在加拿大拥有超过2万套房源,净运营利润率57.19%。
我觉得加拿大城市可以从这个计划中学到两件事:第一,公共住房不是过时的东西,它需要重新被启用;第二,租户保护不是住房问题的对立面,它是住房供应可持续的一部分——如果租客被赶来赶去、社区不断被替换,所谓的"住房供应"只是空中楼阁。


但说实话,纽约这个计划在中国和加拿大的政治环境下短期内很难复制。公共住房在加拿大有个历史包袱——上世纪建的那些大型公屋社区后来成了贫困集中地,所以政策风向一直偏向"混合社区"和私人开发。不过纽约的做法证明了公共住房也可以做得很好,关键是资金和管理。
220亿是什么概念?多伦多市政府一年的总预算大概也就150多亿。纽约市作为全球金融中心,财政实力确实不是加拿大城市能比的。但方向值得借鉴:政府不能只当裁判员,也得下场建房子。
tenant union 这个概念在加拿大几乎没有。多伦多虽然有 tenant union 的组织,但市政府没有像纽约这样正式支持它们的发展。在加拿大,tenant dispute 基本靠 LTB(租赁房屋法庭),流程慢、成本高,普通租客耗不起。
Right to Counsel(被驱逐时获得法律援助)这个政策多伦多也试点过,但覆盖面很小。如果每个面临驱逐的租客都能有律师帮忙,房东不敢随意赶人的情况会少很多。
不过我也觉得华盛顿邮报的担忧不是完全没道理。如果房东无利可图,确实没人愿意维护房产。关键是要找到平衡点——让合理利润存在,但不让过度利润成为可能。688美元每套每月这个利润水平,纽约认为是合理的,加拿大可能需要重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