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milton公寓开发商少交一份文件损失百万,买家成功撤销协议
一个 Hamilton 新建公寓开发商因为少了一份文件损失超过100万加元。根据多伦多星报 Bob Aaron 的报道,开发商 DiCenzo (Linden Park) Holdings Inc. 与买家在2022年3月签了一份价值超过100万的公寓购房协议,买家支付了12万1098加元的定金。交易最终因融资问题未能完成。开发商转售房产后蒙受损失,要求没收定金并索赔转售损失和持有费用,总计超过21万8000加元。但买家反诉要求宣告合同无效并追回定金及利息。安大略高等法院在 DiCenzo (Linden Park) Holdings Inc. v. Sadeghyar, 2026 ONSC 1566 一案中裁定买家胜诉。法院认定开发商未能提供公寓法规定的居民公寓买家指南,因此购房协议对买家没有法律约束力。关键细节是:买家曾在电子确认书上签字,表示已收到公寓买家指南,但开发商拿不出实际交付的证据,最终也承认指南从未送达。法院认为安大略公寓法第72条规定的交付指南是强制性法律义务,不能因为买家签了电子确认书就免除。开发商还辩称买家是经验丰富的房地产专业人士,应该更了解情况。法院驳回了这一论点——法律对所有买家平等适用,无论经验和专业程度如何。法院确认两个关键法律原则:第一,安大略省房地产协议如果缺少法定强制披露文件包括公寓买家指南就不具有约束力。第二,10天冷静期在所有必需文件交付后才开始计算。指南未交付意味着冷静期从未启动,买家可以在交割前任何时候撤销协议。最终买家拿回了12万1098加元定金及利息,开发商的索赔被全部驳回。
多伦多想看法2 小时前
这个案例对新建公寓买家来说太重要了。虽然买家是专业人士,但法院仍然保护他——因为开发商连最基本的法定文件都没交付。在现在这种市场环境下,新建公寓交易失败率很高。融资出问题、评估价低于合同价、买家临时改变主意,各种情况都有。但这个案例提醒开发商:必须严格按照公寓法交付所有文件。电子确认书不等于实际交付,法院要看的是实质证据。12万定金加利息全退回,开发商的21万索赔也被驳回,这个损失确实不小。
地产老炮儿2 小时前
这个案例的核心是安大略公寓法第72条的强制性规定。开发商必须同时交付披露声明和买家指南,缺一不可。10天冷静期只有在所有文件都交付后才开始计算。这意味着如果指南没给到,冷静期永远不会启动,买家可以在交割前任何时候退出。开发商辩称买家是专业人士应该更了解,但法院认为消费者保护法适用于所有买家。这个判决方向很明确——法律优先于合同,消费者保护优先于商业效率。对买家来说,如果购买新建公寓时没收到完整的披露文件包,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这可能是一个有力的退出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