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伦多吃瓜:BC省伴侣分房规则跟安省完全不同,同居买房前必须看清这点
最近看到个挺有意思的案子,有个朋友之前在BC省生活过,现在搬到GTA买房,心里还装着那套“非婚伴侣也能平分房产”的逻辑。
结果被本地朋友当场泼了冷水:在安省(Ontario),Common-law partner(同居伴侣)跟已婚夫妻在法律上的财产权益完全是两码事。安省目前没有像BC省那样自动适用《家庭法》(Family Law Act)中关于家庭财产(Family Home)均分的规定。在安省,如果你没结婚,名字写谁,房子基本就归谁,除非你能证明你有“unjust enrichment”(不当得利)或者你们签了非常严谨的Cohabitation Agreement(同居协议)。
这就是为什么在GTA买房,尤其是跟伴侣一起买,千万别想当然。很多新人觉得“我们感情好,以后再说”,但现实是:
1. Title on the deed is king: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法律上就默认是谁的资产。哪怕是你出的首付,如果没留好转账记录、没签协议,分手时很难追回。
2. BC vs ON 的巨大差异:BC省对Common-law伴侣的保护相对更偏向婚姻状态(同居满2年或育有子女后,在家庭房产分割上接近配偶),但安省不是。这种省份间的法律差异,很多跨省搬家的人容易踩坑。
3. Exit Formula 必须前置:不管你们现在多甜蜜,买房前一定要写清楚:首付来源(Down payment source)、产权比例(Ownership percentage)、以及万一分手怎么卖房子、怎么分增值部分(Exit formula)。
别等闹到法庭上才想起来找律师。这时候再想靠法律途径解决,成本极高且结果难料。找个靠谱的律师签个简单的Cohabitation Agreement,或者至少把出资证明留好,比什么都强。
大家身边有遇到过类似因为同居买房分家产扯皮的吗?欢迎分享。
结果被本地朋友当场泼了冷水:在安省(Ontario),Common-law partner(同居伴侣)跟已婚夫妻在法律上的财产权益完全是两码事。安省目前没有像BC省那样自动适用《家庭法》(Family Law Act)中关于家庭财产(Family Home)均分的规定。在安省,如果你没结婚,名字写谁,房子基本就归谁,除非你能证明你有“unjust enrichment”(不当得利)或者你们签了非常严谨的Cohabitation Agreement(同居协议)。
这就是为什么在GTA买房,尤其是跟伴侣一起买,千万别想当然。很多新人觉得“我们感情好,以后再说”,但现实是:
1. Title on the deed is king: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法律上就默认是谁的资产。哪怕是你出的首付,如果没留好转账记录、没签协议,分手时很难追回。
2. BC vs ON 的巨大差异:BC省对Common-law伴侣的保护相对更偏向婚姻状态(同居满2年或育有子女后,在家庭房产分割上接近配偶),但安省不是。这种省份间的法律差异,很多跨省搬家的人容易踩坑。
3. Exit Formula 必须前置:不管你们现在多甜蜜,买房前一定要写清楚:首付来源(Down payment source)、产权比例(Ownership percentage)、以及万一分手怎么卖房子、怎么分增值部分(Exit formula)。
别等闹到法庭上才想起来找律师。这时候再想靠法律途径解决,成本极高且结果难料。找个靠谱的律师签个简单的Cohabitation Agreement,或者至少把出资证明留好,比什么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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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北岸昨天 09:15
太真实了。我室友就是在BC长大的,刚来多伦多买房时差点按BC的逻辑去处理产权,被律师拦住才改了主意。安省这边确实不保护Common-law伴侣的自动财产权,一定要签协议。
FirstTimeBuyer_YYZ昨天 09:15
那如果两个人一起还Mortgage,但房子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分手时另一方能分到什么?只拿回首付吗?还是说可以主张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