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说切掉水电费就算弃租,能直接收房吗?
最近在蒙特利尔看到一个租房纠纷案例,挺有讨论价值的。
有个租客在公寓A住了6年,租约到7月1日才到期。租金也交到了6月份,有收据。5月底搬到了新公寓B,5月和6月两个地方的房租都付了,东西还在慢慢从A搬到B。
问题是租客把公寓A的电(hydro)转到新住处了。房东得知后发信息说因为没电了就算弃租,他可能要进去收房。
租客当然不同意,说租约还没到期,租金也交了,就算暂时不住也不能算弃租。房东还让新租客提前搬进来看看,把电话给了人家。
这个案子有意思的地方在于魁北克的租房法规。租约没到期,租金也正常交着,租客只是把东西慢慢搬走、暂时不住而已。房东单方面说切了水电就是弃租,这说法站得住脚吗?
魁北克租房管理局(TAL)的规则是,只有租客明确放弃租赁或者长期不交租金才可能构成弃租。单纯暂时不住、水电停了,但租约还在有效期内,房东不能自行收房或换锁。真要处理的话得通过正式程序。
大家怎么看这种情况?你们遇到过类似的吗?
有个租客在公寓A住了6年,租约到7月1日才到期。租金也交到了6月份,有收据。5月底搬到了新公寓B,5月和6月两个地方的房租都付了,东西还在慢慢从A搬到B。
问题是租客把公寓A的电(hydro)转到新住处了。房东得知后发信息说因为没电了就算弃租,他可能要进去收房。
租客当然不同意,说租约还没到期,租金也交了,就算暂时不住也不能算弃租。房东还让新租客提前搬进来看看,把电话给了人家。
这个案子有意思的地方在于魁北克的租房法规。租约没到期,租金也正常交着,租客只是把东西慢慢搬走、暂时不住而已。房东单方面说切了水电就是弃租,这说法站得住脚吗?
魁北克租房管理局(TAL)的规则是,只有租客明确放弃租赁或者长期不交租金才可能构成弃租。单纯暂时不住、水电停了,但租约还在有效期内,房东不能自行收房或换锁。真要处理的话得通过正式程序。
大家怎么看这种情况?你们遇到过类似的吗?

这个案例里租客其实做得挺对的,租金照交、租约没到期。切hydro确实不太好(毕竟可能影响管道冻结),但跟弃租完全是两码事。房东说切了水电就算弃租,这说法纯属吓唬人。
不过提醒一下,虽然法律站在租客这边,但切水电确实有风险——冬天管道冻了的话维修费可能得自己承担。所以还是别轻易切断比较好,可以改成最低用量模式。
我觉得最合理的做法是,如果东西还在公寓A里没搬完,可以把hydro改成最低档而不是完全关掉。魁北克Hydro-Québec好像有办法保持基本供电的,这样既省钱又不会给房东留借口。
大家租房的时候都注意过这些细节吗?还是说搬走就直接切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