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政府不该用纳税人钱给开发商兜底,卖不出去的condo就该破产
Vancouver Sun最近登了几封读者来信,讨论的是BC省和联邦政府计划收购空置condo的事儿。有个观点挺有意思的。
读者John Shepherd从Richmond写信说,如果开发商卖不出去单位,那就让它破产好了。卖不掉说明要么价格高于市场价值,要么产品设计不符合当地市场需求。在以前的上涨市场上,房地产开发是暴利行业,但只要地段好、控制成本就能赚钱。
他说开发商在每个项目上亏几百万是商业风险,跟任何其他生意一样,有赚有赔。如果发展项目破产了,政府可以考虑以低价收购用于社会住房——这确实是对纳税人有利的好买卖。但前提是政府不应该比其他买家多付一分钱,所有采购都应该接受价值审计并公开。
另一位读者Jim Bayles从Vancouver写信说,这个计划在不完善之前就公布出来不太好。他认为开发商应该承受真正的痛苦,绝不应该用加拿大纳税人的钱去补贴他们。
他还提到了新加坡的模式——新加坡有发达国家中最高的住房拥有率之一,但前提是购买条件和转售条件都有明确限制。
说实话这个观点挺有道理的。开发商在上涨市场里赚得盆满钵满的时候,纳税人可没分到什么好处。现在卖不出去了要让政府兜底、让老百姓买单,确实说不过去。
但另一方面,如果空置condo能低价转为社会住房,解决无家可归者的居住问题,那政府出手也是合理的——前提是价格真的够低。
大家怎么看这个问题?你觉得政府该不该收购空置condo?如果要买,什么价格才算合理?
读者John Shepherd从Richmond写信说,如果开发商卖不出去单位,那就让它破产好了。卖不掉说明要么价格高于市场价值,要么产品设计不符合当地市场需求。在以前的上涨市场上,房地产开发是暴利行业,但只要地段好、控制成本就能赚钱。
他说开发商在每个项目上亏几百万是商业风险,跟任何其他生意一样,有赚有赔。如果发展项目破产了,政府可以考虑以低价收购用于社会住房——这确实是对纳税人有利的好买卖。但前提是政府不应该比其他买家多付一分钱,所有采购都应该接受价值审计并公开。
另一位读者Jim Bayles从Vancouver写信说,这个计划在不完善之前就公布出来不太好。他认为开发商应该承受真正的痛苦,绝不应该用加拿大纳税人的钱去补贴他们。
他还提到了新加坡的模式——新加坡有发达国家中最高的住房拥有率之一,但前提是购买条件和转售条件都有明确限制。
说实话这个观点挺有道理的。开发商在上涨市场里赚得盆满钵满的时候,纳税人可没分到什么好处。现在卖不出去了要让政府兜底、让老百姓买单,确实说不过去。
但另一方面,如果空置condo能低价转为社会住房,解决无家可归者的居住问题,那政府出手也是合理的——前提是价格真的够低。
大家怎么看这个问题?你觉得政府该不该收购空置condo?如果要买,什么价格才算合理?

但问题是如果政府按高于市场价的'保底价格'收购,那就是纯补贴开发商了。开发商在土地成本和建设成本上做了乐观估计,现在卖不出去就让纳税人来填坑,这说不通。
不过我也理解政府为什么想出手。空置condo堆积在温哥华,一方面浪费资源,另一方面也影响社区活力。如果能把这些单位转化为可负担住房,对整体社区是有好处的。
关键是得有透明度,采购过程要公开审计。不然很容易变成用纳税人的钱给开发商做慈善。
在温哥华,我觉得最核心的问题还是供应过剩。前几年开发商疯狂盖condo,投资客大量入场,现在泡沫破了卖不出去。但这些问题不应该由纳税人来买单。
如果政府真要收购,我建议有几个底线:第一必须是远低于市场价的折扣价;第二必须全部用于社会住房或可负担住房,不能转手倒卖;第三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缺一不可。
不然的话,这就变成了用老百姓的钱给开发商擦屁股。开发商赚的时候没人分红,亏的时候全社会承担,这种机制本身就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