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说15天后搬走,租客真的会慌
安省租房讨论里有个地下室租客,说房东要求他 15 天后搬走。换谁看到这种消息都会慌,尤其是房子还没找好、东西也没收拾的时候。
但这种事还是得先分清楚:这是房东想让你走,还是程序已经走到你必须走。在安省,普通租赁关系一般不是房东一句短信、一个纸条就能结束。还要看租约形式、有没有共用厨房卫生间、是不是适用 RTA、有没有正式表格和 LTB 程序。
每个情况细节不一样,不能直接套别人的答案。但至少文字通知、付款记录这些要先留好,也要弄清楚自己到底算不算 RTA 下的租客。最怕的是被一句“15 天内搬走”吓到,口头答应了自己根本扛不住的安排。
你们租房时遇到过这种“几天内必须搬”的通知吗?最后是怎么处理的?
但这种事还是得先分清楚:这是房东想让你走,还是程序已经走到你必须走。在安省,普通租赁关系一般不是房东一句短信、一个纸条就能结束。还要看租约形式、有没有共用厨房卫生间、是不是适用 RTA、有没有正式表格和 LTB 程序。
每个情况细节不一样,不能直接套别人的答案。但至少文字通知、付款记录这些要先留好,也要弄清楚自己到底算不算 RTA 下的租客。最怕的是被一句“15 天内搬走”吓到,口头答应了自己根本扛不住的安排。
你们租房时遇到过这种“几天内必须搬”的通知吗?最后是怎么处理的?
短信不等于驱逐昨天 07:33
很多租客就是被短信吓住。先确认是不是正式表格和程序,不要口头答应。
细节很关键昨天 07:46
地下室要看有没有共用厨房卫生间,细节不同,保护也可能不同。


